大学的辩论赛一般有那些题目

2024-05-19 03:44

1. 大学的辩论赛一般有那些题目

很多啦 就写几个我自己辩论过的吧 都不是狠难的呢~
   与谁同行比去向哪里更重要/ 去向哪里比与谁同行更重要
  高薪是否养廉
  男人/女人更需要关怀
  现代社会更需要专才/全才
  做小河里的大于/做大河里的小鱼
  一时有点想不起来了呢~~~ 还有很多 大概就是这样的 这几个题目都不是很难 也都挺好的额  希望会对你有帮助吧~!

大学的辩论赛一般有那些题目

2. 大学辩论赛创业金钱重要还是学历重要

前者重要,因为把金钱与学历拿到创业这一平台上加以比较,学历的重要性自然微乎其微。
你可以猜测对方会以“学历是取得好工作的敲门砖,是自己在应聘时给人第一印象的重要条件”来进行辩论。但是如果对方这么说,他们就忽略了辩题之中“创业”这一先决条件。以此展开辩论……

3. 大学的辩论赛主题

社会需要全才还是专才
寝室晚上要不要熄灯
大学生要不要上早晚自习
基本上学生想做的学校不让的都可以拿来当辩题 谈恋爱了 聚餐吃饭了 当要不要进学生会了 真是...

大学的辩论赛主题

4. 大学的辩论赛

大方体现的不是在金钱的大方(肤浅),而是言谈举止,待人有礼,不要斤斤计较,心胸狭隘
若是,可以联系社会的现实呀,商场人际交往上,若你是铁公鸡,谁还会和你做生意,人家肯定会怀疑你的公司经营状况。当然这个是第一印象。凡事没有绝对。

5. 辩论赛:父母是否应当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

法律上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义务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并在生活上给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等,这是父母对子女所负义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和物质保障,不因父母离异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此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仅限于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对接受大学以上学历教育的子女,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家长也是自愿支付的,但从法律上而言,父母履行的只是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不具法律强制性,子女可以直接向父或母本人主张,父母也可根据意愿确定是否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辩论赛:父母是否应当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

6. 最新的大学辩论赛辩题 一定要最新的,还要跟大学紧密的。

1.大学生应不应该谈恋爱
2.大学是以思想教育为主还是技术培养为主
3.大学毕业是考研好还是就业好

7. 政治辩论:父母应不应该支付儿女上大学的费用

成年儿女能否索要学费 法院:父母有支付能力就应负担 
  

   儿女成年后,父亲是否应当继续支付包括教育费在内的抚养费?今天,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凌峰从2009年9月开始每年向原告凌琳支付抚养费1.1万元直至其完成大学学业。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凌琳于1990年2月出生。1995年6月,被告凌峰与原告的母亲章月华经法院调解离婚,凌琳由章月华抚养。2000年7月,经原告起诉,法院生效判决确定,被告凌峰每月向原告支付抚育费100元至其18周岁止。2009年8月,原告被中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为英语专业学生,但因无力负担就读费用,再次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

  另查明,原告母亲章月华与被告离婚后,未再婚,现待业在家,无经济来源。被告现在某汽车运输公司担任驾驶员,在2008年4月检查发现患有腰椎间盘膨出,上班天数达不到正常标准,2009年7月至9月的月收入从210元至2830元不等。被告凌峰还系中山市龙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东,2004年至2008年每年分红2300元至3800元不等;2009年分红及土地增值分配款合计21700元。中山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学习费用为每学年7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虽患有腰椎间盘膨出,但有一定的工资收入及分红收入,有一定的给付能力,故对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的请求予以支持。原告提供了证据证实,其一年交学习费用7200元,参照广东省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一般地区15527.97元/年的标准计算,加上学习费用,其每年总支出费用为22727.97元,酌情由被告分担11000元/年。

  ■庭审焦点■ 

  在读成年子女该不该向父母索要学费?

  “我爸与我妈离婚后,至今从没有主动探望过我。我曾经试过与他联系,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应,我妈离婚后,待业在家,一直未婚,哪里有能力供我上大学呀!我希望我爸能够负起做父亲的责任,尽他15年没有尽过的责任。”庭上,凌琳提起家庭的不幸遭遇时脸色黯淡,几欲落泪。

  “我现在只有2000多元一个月,腰骨还不好,骨质增生,肝也不好,小琳已经20多岁了,从法律上说,你都成年人了,我就没有抚养义务,也不需要再抚养她了。更何况以我的经济能力也供不起她读大学啊!我有什么办法?”面对着女儿的追问,凌峰深感无奈,却不明白为何女儿也已成年自己还需要抚养?

  ■法官说法■ 

  有给付能力就应当负担。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是否应当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对此,本案审判长向良平解答说,关键是看父母是否有给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凌琳现在尚未独立生活,仍在学校读书,符合需要给付抚育费的条件。而凌峰虽患有腰椎间盘膨出,但有一定的工资收入及分红收入,有一定的给付能力,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政治辩论:父母应不应该支付儿女上大学的费用

8. 2011国际大学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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